2023年9月5日早上,杨某某加入超市外的队伍,参与“前100名顾客可凭收银小票免费领鸡蛋”的活动。由于事发时尚未到正式营业时间,她在等待期间遭遇人群推挤倒地受伤,最终不治身亡,经济损失总计316,584.1元。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,家属诉诸法律。
法院调查发现,尽管事件发生在超市门外且非营业时间内,但鉴于活动的特性和顾客的参与目的,超市理应预见到可能的聚集情况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。同时,考虑到杨某某高龄,其本人也应对参与此类活动的风险有所预见,故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公共场所如超市、宾馆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,若因疏忽导致顾客受损,需承担责任。此案例提醒公共场所管理者和消费者,尤其是老年人,应各自加强安全意识,共同维护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。